平利县长安镇高原社区服务中心连接线公路建设工程竞争性磋商招标
平利县长安镇高原社区服务中心连接线公路建设工程竞争性磋商招标
受平利县长安镇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平利县长安镇高原社区服务中心连接线公路建设工程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诚邀具备相应资质和能力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采购项目名称:平利县长安镇高原社区服务中心连接线公路建设工程
三、采购人名称:平利县长安镇
1、采购内容:平利县长安镇高原社区服务中心连接线公路建设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2、项目用途:用于长安镇高原社区服务中心连接线公路建设工程
3、项目性质:财政资金
六、供应商资质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注册经营项目与采购内容相关,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服务的供应商。
1、供应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年检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3、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相应专业二级(含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及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4、供应商通过“信用”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www.ccgp.gov.cn)等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并将网页截图(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外省企业在陕承揽业务前,应登录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录入企业基本信息,陕西省建筑市场一体化平台企业库中无法查询的外省建筑企业不得参与投标。并将网页截图(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七、磋商文件发售:
1、发售时:2018年8月27日至8月31日(8:00-12:00,14:00-18:00时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