郏县土地拆旧复垦引进社会资本合作运营招标
郏县土地拆旧复垦引进社会资本合作运营招标
受郏县产业集聚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的委托,现对郏县土地拆旧复垦引进社会资本合作运营进行国内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郏县土地拆旧复垦引进社会资本合作运营
项目编号:HNCX-2018-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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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为加快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拆旧复垦工作,确保转型发展攻坚和百城建设提质工程等建设用地需求,根据《郏县2017年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拆旧复垦工作方案》(郏办〔2017〕39号)文件的要求,财政部门负责资金筹措,但由于资金原因,工作推进难度较大,为快速推进工作开展,由县政府授权郏县产业集聚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招标方式引入社会资本,注册成立项目公司,共同合作运营推进土地拆旧复垦工作。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具有承接本项目的投资融资能力,提供自招标发布起近一个月企业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不少于1500万元的资金证明(或经银监会或工信部批准具备融资能力的机构出具不少于1500万元的融资证明);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企业自2017年7月至今不少于3个月的证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的违法记录和质量安全事故(提供书面声明);
6、提供加盖企业公章的“信用”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网页页面打印页。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
7、投标人委派的委托代理人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提供投标人与其签订的劳务合同及投标人2017年7月至2018年3月连续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同一企业集团母、子公司和子、子公司不得分别独立投标。
9、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时:2018年8月29日00时00分整至2018年9月4日23时59分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