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高新区医药产业园医疗器械加速器A区附属工程比选招标
泸州高新区医药产业园医疗器械加速器A区附属工程比选招标
一、本项目经泸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泸县发改(2018)171号批准建设,比选文件已经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备案,备案号为泸县发改比选备案90号。本项目现通过固定价比选方式(E方式)随机抽取中选人(承包人),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申请人参与本项目的比选。
二、比选项目概况(表一)
比选人(项目业主)
泸州医药产业园区投资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泸县医药产业园区*************************此行内容正式会员可见,请登录后查看******************************
拟于2018年9月1。开工建设工期:2。历天
工程规模(和/或标准)
围墙、挡土墙工程约230米。
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已落实。
工程发包价:69.93万元。(其中含暂列金60127.53元)
三、比选内容(合同段划分)(表二)
施工1
泸州高新区医药产业园医疗器械加速器A区附属工程
四、资格要求
(1)一般要求:*************************此行内容正式会员可见,请登录后查看******************************
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其他要求:
①省外注册企业须具备《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或《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②项目经理(建造师,下同)资格: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资格,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市政公用类中级及以上职称,建造师和技术负责人参加本项目比选时没有在建项目;③现场审核通过的资料必须提供一份加盖法人鲜章的复印件。④比选申请人采用A种方式提交比选保证金时,请注明“泸州高新区医药产业园医疗器械加速器A区附属工程比选保证金”。⑤本项目严格按规定实行压证施工制度,派驻施工现场的建造师和技术负责人必须和承诺的人员的证书原件相符。。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五、报名及购买比选文件
(1)比选公告规定的报名时最少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各比选申请人网上报名时为:从2018年08月3。网上发出比选公告之时起至 2018年09月04日10时00分 截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