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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原市宁江区大洼镇新兴村道路工程竞争性谈判招标

   日期:2018-08-31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0    
核心提示:松原市宁江区大洼镇新兴村道路工程竞争性谈判招标松原市宁江区大洼镇新兴村道路工程竞争性谈判招标项目编号:ZSJC-2018-ZC29一.

松原市宁江区大洼镇新兴村道路工程竞争性谈判招标
松原市宁江区大洼镇新兴村道路工程竞争性谈判招标
项目编号:ZSJC-2018-ZC29
一.采购条件
本项目松原市宁江区大洼镇新兴村道路工程已由松原市宁江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批准采购。采购人为松原市宁江区大洼镇,资金来源为公共财政专项资金及自筹,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以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松原市宁江区大洼镇新兴村道路工程; 2.3谈判范围:道路工程(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4标段划分:第一标段; 2.6工程地点:松原市宁江区大洼镇;
2.7工  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历天内完成;
2.8质量目标:符合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3.1供应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独立承担本项目的能力。近三年至少完成过一项类似工程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3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专业二级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合格证书》B类,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
3.4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
3.5本次竞争性谈判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外省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详见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30号、吉建管12号文件)。
3.7本项目不接受被列入“信用”网站和“”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3.8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谈判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投标者,请于2018年8月3。至2018年9月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30时(北京时,下同),报名并购买谈判文件。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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