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华铁路货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铁路货车标识智能喷涂机器人研制项目招标
基本信息
神华铁路货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铁路货车标识智能喷涂机器人研制项目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铁路货车标识智能喷涂机器人研制”招标人为神华铁路货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于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SIEZB180205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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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制一套铁路货车标识智能喷涂机器人,通过HMIS系统获取检修车辆信息,自动生成涂打标识和字模排版,按台位定位运行到需标识涂打的检修车辆处,通过涂打机械手在车辆要求的位置上,完成标识涂打作业。货车标识智能喷涂机器人,要能够大幅度减少操作人员,减轻工人劳动强度(人工作业只需要确认待喷涂的车辆信息和喷涂标识信息);消除安全隐患;提高标识涂打自动化水平和涂打质量;有效进行喷漆漆雾处理,改善车间工作环境。
项目总工期:
项目总研发期18个月,具体如下:
2、项目合同生效后6个月内完成项目所有设备的设计方案、原理图、设计生产图纸等;
3、项目合同生效后10个月内完成设备样机试制;
4、项目合同生效后14个月内完成设备运行调试,投入试运行;
5、项目合同生效后18个月项目达到验收条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投标人应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订立和履行合同的能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若投标人为企业,则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是从事铁路检修智能设备或相关领域研究的高等院校、研究院所和相关企业等研究单位,具备完善的与本项目相关的研究设备、研究手段和研究队伍,最近两年内至少为三家以上铁路单位提供过智能机器人设备和产品。
投标人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投标人具备铁路检修智能设备解决方案的研发、实施能力,具有重载自动导引运载车研制生产业绩,提供由使用单位出具的重载自动导引运载车安全运行及履约情况报告。
3.1.2项目(课题)负责人
投标人应专门指定一人作为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和高级技术职称,从事铁路检修智能设备及相关行业的相关研究10年以上,对专业领域有充分的了解,至少承担过为三家以上铁路单位提供或研制智能机器人设备和产品,承担过与该项目相关研究课题,并担任课题负责人等。
3.1.3投标人科研状况
主要描述投标人的技术力量、人员结构等满足本项目技术要求的情况,投标人已取得的与承担本项目(课题)相关的技术开发能力和业绩,具备铁路检修智能设备设计与制造相关的资质,以及实施本项目所具备的条件等。
3.2本次招标不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购买招标文件时:2018年8月29日9:00时至2018年9月5日16:30时(北京时,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