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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远县北湾镇生活垃圾转运站建设项目招标

   日期:2018-08-31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2    
核心提示:靖远县北湾镇生活垃圾转运站建设项目招标靖远县北湾镇生活垃圾转运站建设项目招标交易编号:BGZJ-JS18240一、招标条件:靖远县北

靖远县北湾镇生活垃圾转运站建设项目招标
靖远县北湾镇生活垃圾转运站建设项目招标
交易编号:BGZJ-JS18240一、招标条件:
靖远县北湾镇生活垃圾转运站建设项目已由靖远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靖发改发【2018】72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靖远县北湾镇,建设资金来自多渠道筹措解决。项目已具备施工招标条件,受建设单位委托甘肃三轮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现面向社会进行招标,特邀请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二、招标项目概况:
(一)立项批复:靖发改发【2018】72号 (三)招标范围:施工范围内的全部建安工程施工。
(四)建设地点:靖远县北湾镇天字村。
(五)资金来源:多渠道筹措解决 (七)质量标准:合格 三、对投标单位的资质要求: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项目经理具备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目前无在建项目,没有被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督管理与诚信信息系统锁定;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三年(2015年05月01日至今)有类似工程业绩(附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和合同,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须具有近三年(2015-2017)良好的财务状况(以财务审计报告原件为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施工员、质检员、资料员、机械员必须具有相应的岗位证书。
4、投标人的施工现场管理机构人员没有被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督管理与诚信信息系统锁定的。
5、提供由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出具的“无拖欠工资诚信证明”(原件备查),具体按照《白银市办公室关于在全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实行无拖欠工资诚信证明制度的通知》(市政办发[2018]118号)要求执行。
注:(1)投标人在本市各县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的,由本县区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审核、市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复核后出具“无拖欠工资诚信证明”。
(2)投标人在本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的,由市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审核并出具“无拖欠工资诚信证明”。
(3)非本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的投标人,由其注册地的市(州)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审核出具“无拖欠工资诚信证明”,并由本市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加注意见。
6、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7、工程投标活动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应当为本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应当持本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参加开标会议,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四、资格审查方式: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资格审查采用《建设工程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资格审查评审系统》评审。
五、资格预审申请人报名申请:
1.报名时:2018年8月29日18:00至2018年9月4日18:00(北京时,24小时制)。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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