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隆山消防中队厨房餐厅改造装修工程(资格后审)招标
兴隆山消防中队厨房餐厅改造装修工程(资格后审)招标
招标项目编号:CFDGC1808240339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兴隆山消防中队厨房餐厅改造装修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招标人)为兴隆山消防中队,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兴隆山消防中队厨房餐厅改造装修工程。
2.3招标内容:兴隆山消防中队厨房餐厅拆除工程、装修工程、安装工程等,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所含的全部内容。
2.5工期:2018年9月25日-2018年10月25日,3。历天。
2.6质量标准:合格。
3.1投标申请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投标申请人拟派出项目经理及其他人员要求: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其他人员要求:拟派出的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中级(含)以上的技术职称,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等人员齐全。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其他在建工程,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
3.3业绩要求:近三年(2015年、2016年、2017年)有一项及以上类似项目业绩;
3.5企业信誉须良好,拒绝被列入“信用”网站、“”、“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良行为及黑名单记录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3.6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外埠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企入吉备案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详见吉建管2015文件、吉建办57号文件、吉建管12号文件)。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9本工程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每个投标人仅能派出1人作为本项目的被授权人;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注;以联合体名义投标的投标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须联合体所有成员加盖公章及法人章)。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8月3。至2018年9月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