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二道区远达街道办事处昊泽小区楼道洁白工程招标
长春市二道区远达街道办事处昊泽小区楼道洁白工程招标
招标项目编号:ZDZB2018-0829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长春市二道区远达街道办事处昊泽小区楼道洁白工程,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招标人)为长春市二道区远达街道办事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市二道区远达街道办事处昊泽小区楼道洁白工程*************************此行内容正式会员可见,请登录后查看*******************************************************此行内容正式会员可见,请登录后查看******************************
2.6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2.8计划投资:27.1795万元*************************此行内容正式会员可见,请登录后查看******************************
3.2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全国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无在建工程。*************************此行内容正式会员可见,请登录后查看******************************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8本工程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每个投标人仅能派出1人作为本项目的被授权人,相关文件和表格等均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署,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
3.9投标人应按《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检会5号文件规定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如查询后有行贿犯罪行为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查询结果,则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3.10投标人不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详见财库【2016】125号)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08月30日至2018年09月0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