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煤集团煤制油 净化合成厂脱硫A塔塔内件维修改造项目 已经批准实施,项目业主 为宁夏煤业集团 ,资金来源: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服务单位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范围
2.1项目概况: 净化合成厂脱硫A塔塔内件结构简单,无法满足吸收SO2要求,脱硫A塔顶除雾器损坏,除雾效果差,气液夹带严重,造成烟气拖尾严重,脱硫系统改造维修增加的浓缩循环槽内也需要增加内件。故需委托专业施工单位对塔槽内件及除雾器进行维修改造。
2.2招标范围:
完成脱硫A塔塔内件维修改造项目所需的采购、施工工作:
1.负责脱硫A塔塔内件维修改造项目所有主材及辅材的采购供货,其中塔内件推荐从招标方提供的分供应商名单中进行采购。
2.负责现场原脱硫A塔所有塔内件拆除,新塔内件施工安装,验收。
3.改造完成后必须达到的性能保证:脱硫后出口净烟气SO2浓度:≤100mg/Nm3 ;脱硫效率:≥99.5%;净烟气尘浓度:≤50mg/Nm3 。改造后脱硫塔正常设计烟气量按75603 Nm3/h ;同时需具备单台脱硫塔处理最大工况烟气量,即110000 Nm3/h 烟气的能力 ,在这种情况下,要求净烟气SO2浓度≤150mg/Nm3 。
4.具体工作内容详见报价表。
2.3 工期:50天,实际开工日期以招标方通知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A.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为一般纳税人;
B.选用的关键塔内件 供应商自2010年1月1日至今具有至少1项氨法脱硫处理硫回收尾气投运业绩。
C.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
D.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E.
F.提供由企业注册地社保中心出具的由本单位为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的
4.3注:网上购买招标文件的付款方式为“网银支付”,关于“网银支付方式”相关事宜见本公告附件。
4.4注:凡申请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为保证标书款发票以及后续的中标服务费发票的顺利邮寄,在购标过程中请准确、详细的填写发票邮寄信息。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2018年09月21日上午9:00分,开标及投标文件递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