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义普安、晴隆、贞丰 驾驶业务外包服务(二次招标)招标公告
兴义普安、晴隆、贞丰 驾驶业务外包服务(二次招标)招标公告
公开招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招标管理规定》及《 招标管理业务指导书》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兴义普安、晴隆、贞丰 驾驶业务外包服务(二次招标)已获批准,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招标。
1. 项目信息
1.1. 项目名称:兴义普安、晴隆、贞丰 驾驶业务外包服务(二次招标)
1.2. 招标编号:0002200000039499
1.3. 按公司成立时间提供),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
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在 范围内没有处于限制投标资格的处罚;
4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质;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中登记业务范围必须有劳务派遣相关内容;具有签订和履行合同的能力和信誉;具有良好的资金及财务状况。为晴隆、普安、贞丰 开展驾驶服务,根据工作需要、具有三年以上驾驶经验C1以上驾驶执照,服从安排。
4. 招标文件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流程
本项目招标人通过 电子商务系统(登录网
按电子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和 技术要求,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先行完成系统登记注册和审核(具体见2016年3月1日网站发布的 供应商登记公告),并办理供应商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见网站下载中心数字证书办理指南),为避免耽误招标文件购买及投标,请在标书发售截至时间前2天完成供应商登记(提交登记信息时请选择“ 物流服务中心”为审核单位),审核通过后,供应商凭申请的账号、密码登陆电商系统购买标书,并在购买标书5日内办理数字证书。 供应商登记 (2)标书费只开具电子普通发票,请投标人在成功购买标书后30天内自行在购标预留的邮箱内下载。 5.
投标文件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通过 (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并以此为准。 (1)电子版投标文件开始递交时间:2018年09月04日09时30分00秒,截止时间:2018年09月25日14时00分00秒。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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