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总局酒泉市肃州区税务局自助终端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甘肃恒远正信项目管理 受税务总局酒泉市肃州区税务局的委托,对税务总局酒泉市肃州区税务局自助终端设备采购项目以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1、《谈判文件》编号:HYZX[2018]04号
2、谈判内容:(具体内容详见《谈判文件》)
序号 |
货物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定额发票发售设备 |
台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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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采购预算:¥158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拾伍万捌仟元整。
4、谈判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5、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提供下列材料:
⑴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
⑵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网站( )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处于 (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未被列入“信用甘肃”网站( )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等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以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查询时间为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⑶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2018年9月4日—2018年9月6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北京时间,下同),至甘肃恒远正信项目管理 购买《谈判文件》。
7、递交《谈判响应性文件》时间及
递交时间:2018年9月11日09:00—09:30,逾期不予受理; 递交
8、谈判时间及
谈判时间:2018年9月11日09:30,逾期不予受理; 谈判
9、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
采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