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昆明卷烟有限责任公司知识产权及品牌设计服务定点采购项目(二标段:专利业务服务采购)二次招标
内蒙古昆明卷烟有限责任公司知识产权及品牌设计服务定点采购项目(二标段:专利业务服务采购)二次招标
受内蒙古昆明卷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对内蒙古昆明卷烟有限责任公司知识产权及品牌设计服务定点采购项目(二标段:专利业务服务采购)进行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投标。
一、项目编号
项目编号:HCYXZB-2018--055-02
二、项目概况
(二)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供应商服务周期内年度评价为合格者可续签合同,最多续签两次。
(三)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四)招标方式:国内招标。
(六)招标方式:国内招标。
三、招标内容
专利业务服务,具体包括但不限于:
(二)授权专利的维护,主要指监控并代缴专利年费;
(三)专利培训服务,主要是专利法律宣传和相关人员培训,形式包括讲座、座谈、研讨等;
(四)专利协助管理服务,主要包括配备专职联系人,按时收转并妥善管理所有相关文件,监控并代缴申请费、实质审查费、登记费等相关费用及其他专利管理事项;
(六)定期为招标人做专利侵权风险排查工作,如发现专利侵权行为,及时通知招标人,给出相应的解决方案,并配合招标人采取相应措施;
(七)办理其他专利相关事宜,诸如著录事项变更等。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经营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同时具有足够资产和能力来有效地履行合同,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二)投标人应具备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且经年检合格的执业许可证,登记经营范围涵盖该项目采购相关内容;
(三)投标人中标后能够开具适用税法的合法增值税专用发票;
(四)投标人应是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批准成立并取得专利代理机构注册证的专利代理机构,具备为本项目指派机械、化工、生物领域的专利代理人至少各1名;
(五)上述第(四)款所述的专利代理人须为投标人的正式员工,须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或本企业的书面劳动合同;
(六)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无效;
(七)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开标时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资质材料原件供评标委员会查验,否则自行承担被否决投标的风险。
五、报名时:2018年09月03日至2018年09月07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09:00-12:00,14:30-17:30(北京时,下同),截止时为2018年09月07日17:30,逾期不再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