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滨海新区新河街道高辛里社区居委会(高新里)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招标
天津市滨海新区新河街道高辛里社区居委会(高新里)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招标
招标编号:ZCZB-2018-D-212招标编码:dlztb.com_20180903_101211716
开标时:2018-09-19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招标人:天津市滨海新区新河街道高辛里社区居委会
资金来源:国内政府资金
天津市滨海新区新河街道高辛里社区居委会(高新里)物业管理服务项目(项目编号:ZCZB-2018-D-212)
受天津市滨海新区新河街道高辛里社区居委会委托,将以竞争性磋商方式,对天津市滨海新区新河街道高辛里社区居委会(高新里)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响应。
1.项目名称:天津市滨海新区新河街道高辛里社区居委会(高新里)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2.项目编号:ZCZB-2018-D-212
1.项目内容:高辛里社区居委会(高新里)物业管理服务项目1年
三、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促进残疾人就业明细:根据财政部、民政部、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四、供应商资质要求(应明确符合资格要求须提供的具体证明材料)
(一)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2.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外埠来津从事物业管理服务活动的企业须提供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出具的备案证明文件扫描件。)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资信要求:
1.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
(1)投标截止日期为上半年的,提供近两个年度任一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扫描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
(2)投标截止日期为下半年的,提供上一个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扫描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
2.2017年或2018年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3.投标截止日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五、获取磋商文件时、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1.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时:2018-09-03到2018-09-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