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清山风景名胜区核心景区提升改造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
三清山风景名胜区核心景区提升改造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
招标编号:招标编码:dlztb.com_20180903_1603960840534235
赣建三清招字【2018】第07号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三清山风景名胜区核心景区提升改造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经饶发改社会字34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三清山旅游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招标。
二、项目概况*************************此行内容正式会员可见,请登录后查看******************************
3、工程投资:本项目建安工程费约为2124.3万元;设计、地勘费为45万元(包干价,设计若建筑面积和投资额增加或减少其设计费不予调整,设计难度系数的其费用不予调整)。
三、招标范围
1、设计工作内容:方案设计优化、施工图设计以及工程建设过程中配合招标人解决现场设计遗留问题等内容,并按设计规范出具其他设计图纸等以及工程建设过程中配合招标人解决现场设计遗留问题等内容。
3、标段划分:本次招标项目只划分一个标段。
四、工程质量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设计图纸的质量必须达到有关工程设计深度的要求并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查,及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五、计划工期:计划设计工期4。历天,施工工期30。历天。
六、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招标人对未中标人不作任何设计补偿。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施工单位: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2015新标准)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仅施工单位提供);设计单位: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公用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桥梁工程、道路工程、给水工程和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岩土工程勘察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本项目接受联合体,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单位为施工企业(联合体协议应明确联合体各成员分工,各成员均须加盖公章),并签订联合体协议。
2、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并具备安全生产合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B证)。
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市政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道路桥梁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要求:拟投入本项目的八大员【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或安全生生产考核C证)、标准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应持有有效上岗证。
4、拟承担本工程的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八大员必须提供开标当月前6个月及以上,且尚未到期的有效劳动合同和在本企业参加社会基本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委托人应由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担任。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及八大员不得有其他在建工程。中标企业一律不得转包本工程,否则招标人可以取消该中标人的中标资格或中止合同且投标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一律不予退回,并将违规行为报行政主管部门,按弄虚作假行为进行行政处罚。
5、业绩要求:施工企业提供开标当月前60个月内完成过类似工程(其中类似工程必须包含玻璃栈道和栈道工程)造价在1000万元及以上施工业绩。同一施工业绩需提供竣工验收备案表或竣工验收证书、施工合同、中标通知书、施工许可证、竣工图或其他相关工程竣工材料中的任意3种证明材料的原件。
6、财务要求:联合体牵头人需提供近三年(2015、2016、2017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冻结。
7、本工程要求投标人自开标之日起(含开标之日)前36个月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没有发生被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的骗取中标、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问题。
8、报名时:2018年9月3日至2018年9月7日(8:30----16:30),报名期限为5个有效工作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