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昌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室内装修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招标
都昌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室内装修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招标
根据都昌县政府采购办(都购2018J000101316)的批复,受都昌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的委托,现就室内装修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1.招标编号:JJCS2018-DC-JC009
2.项目名称:都昌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室内装修采购项目
2.1采购项目内容:
序号
采购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数量
(人民币)
技术参数
1
都昌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室内装修采购项目
1项
38.3万元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若为企业法人参与投标时须出具法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若为代表参与投标须出具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法人授权书原件、若为自然人投标须出具自然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4)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供应商在购买磋商文件时须提交以下资料(以下要求所有资料原件核查并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机构代码证(或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加盖公章;)
(3)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4)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未报名登记的投标将被拒绝。已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一日前,未书面通知代理机构放弃投标的,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
5.有意向的投标人从2018年9月3日—2018年9月7日止,(每天08:30—11:30,14:30—17:00,节假日除外)(北京时)购买磋商文件,本磋商文件售价为300元人民币/包,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