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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丰县]宜丰县气象局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项目

   日期:2018-09-05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0    
核心提示:宜丰县政府采购中心关于宜丰县气象局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项目(编号:中心-YF2018-037)电子化公开招标公告受宜丰县气象局的
宜丰县政府采购中心关于宜丰县气象局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项目(编号:中心-YF2018-037)电子化公开招标公告

受宜丰县气象局的委托,现就宜丰县气象局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项目进行电子化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招标文件编号:中心-YF2018-037

2、项目内容及要求:

项目名称

技术简要说明

数量

 

采购预算(万元)

宜丰县气象局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项目

详见招标文件技术参数要求                  

1批

 

200

3、投标人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具有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生产(经营)本次招标采购货物的相关经营范围;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及项目特殊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3)投标人被“信用”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 ”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4)投标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必须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公布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最新一期的产品;

(5)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特别提醒:投标人必须提供以下资质材料用于资格审查:

①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单位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原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②财务报告或基本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③公司社保证明材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副本内页或2018年任一月份社会保险费缴款专用收据或2018年任一月份社会保险费缴款清单或其他有效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④提供信用( /)或查询警示信息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 ;

⑤纳税证明材料:2018年任一月份缴纳税收的凭据(增值税或营业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⑥投标保证金进账单(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⑦投标代理人身份证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须提供投标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各投标单位应按上述资格审查要求,提供合格的资质证明文件并整理成册,开标时交于招标方统一进行资格审查。投标人资质文件装于投标文件内的,视为在开标前送达。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的,其资格审查不通过。电子版按照电子投标系统进行上传,另外投标时必须携带各自的CA数字证书用于标书解密。

4、评标方法和原则:采用综合评分法。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同样价格优先购买环保、节能产品。

5、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和期限、地点、方式

(一)有意向的投标人必须在(网 注册并办理江西省 CA 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具体要求详见“ ”。(网 (二)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 2018 年 9 月6日至 2018 年 9月12 日(北京时间),在上报名和下载招标文件。

6、招标公告期限

自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7、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一)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网 (二)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为 2018 年 10 月9 日 下午15:00 时(北京时间)。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经正式授权的代表携带 CA 数字证书出席开标大会,签到时间以递交 CA 数字证书时间为准。

(三)CA 数字证书递交地点和开标 8、投标保证金:本次项目投标保证金为40000.00元(大写:人民币肆万元整)必须在2018年 10月 8 日17:00(北京时间)之前到账,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及规定将投标保证金汇入至招标代理机构指定账户。未被评标委员会接受的投标保证金将导致其投标无效,该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1、请各投标单位将保证金款项从企业基本账户转入 (进入( /web/,登入交易系统“保证金管理”菜单下“保证金缴纳”模块)交易系统生成的虚拟子账户中,如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之前未到账,则投标人的投标无效。

8.2、投标保证金必须从基本账户(投标人在交易系统用户库中备案的本单位银行基本账户)转出,一次性缴纳至系统生成的虚拟子账户,缴纳金额必须等于保证金金额。

8.3、投标人应登陆江西省 系统,仔细检查用户库信息中本单位的银行基本账户是否填写正确和规范(禁止出现空格、横线、下划线等特殊字符),账户不正确、不规范的单位,请尽快改正,以免影响正常投标。

8.4、投标单位转账成功后必须返回生成子账户页面点击“查询”按钮,并打印缴纳凭条,否则视为无效保证金。投标资格以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前,到达生成子账号的到账时间为准。

8.5、投标人在查询出保证金缴纳明细,并且系统显示为有效投标保证金后,应在“保证金管理”菜单下打印保证金凭条。各投标人务必把保证金凭条电子件放入投标文件中。

8.6、请投标人严格按照公布的操作流程进行投标保证金缴纳。宜丰县 和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已作明确提示和说明,因操作不当引起的一切纠纷、后果,宜丰县 和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均不承担责任。

8.7、投标人对保证金相关事项有任何疑议,请致电客服热线:

9、 采购代理服务费: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向中标人收取,收费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10、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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