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顺为招标采购 受广州市广播电视微波总站的委托,对广州市广播电视微波总站数字微波网络设备代维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GZSW18000FC3133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广播电视微波总站数字微波网络设备代维服务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万元):人民币32万元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
1、项目内容:详见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
2、技术服务要求:详见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
五、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供应商须提供《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格式见磋商文件第五部分):
4、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网站( )“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不处于 (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磋商截止日当天在“信用”网站 及 ( )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符合以上资格条件的供应商以公开报名方式确认其磋商资格。
六、获取磋商文件方式:现场报名购买或邮购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8年 9月5 日9时 00 分起至 2018年9 月 12 日17时0分止(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州市环市中路205号恒生大厦B座501室(广州顺为招标采购 )购买磋商文件,磋商文件每套售价31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如需邮寄,请与工作人员联系。在任何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均不承担责任。)
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以公开报名的方式确定其磋商资格,供应商凭以下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报名和购买磋商文件: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2017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报价截止日期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格式见磋商文件第五部分)。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 9月17 日14时30分。
八、提交投标文件
十、开标
十一、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8年9月5日至2018年9月12日止。
十二、联系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