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开展土地集约利用评价项目竞争性磋商招标
三门峡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开展土地集约利用评价项目竞争性磋商招标
受三门峡市国土资源局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分局的委托,就三门峡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开展土地集约利用评价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项目名称:三门峡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开展土地集约利用评价项目
二、项目编号:三公资采(2018)170号,三示财政【2018】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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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采购内容:本次项目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士地集约利用评价,主要内容为构建评价基础资料数据库,划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评价类型,构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指标体系:开展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程度的定量评价,对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潜力进行定量研究与测算;分析并提出研究成果的应用方向以及足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士地节约集约利用的对策建议。
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3、预算资金:38万元;
4、成果要求:在规定时及期限内向采购人提供文本、图件及数据库成果;符合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规程要求,并通过河南省国土资源厅审核验收。
5、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通过河南省国土资源厅验收;
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中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对合格供应商的要求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供应商具有主管部门颁发的土地规划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咨询丙级及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2、提供企业注册地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无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查询证明(若当地工商管理部门不办理此项业务,供应商须出具工商管理部门不办理此项业务的证明或承诺本企业无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行为);
3、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www.ccgp.gov.cn)】;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
五、报名及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方式:
1、报名时:2018年9月3日至2018年9月7日18时0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