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实验室设备招标
烟台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实验室设备招标一、采购人:烟台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二、采购项目名称:实验室设备采购
采购项目编号:201834
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包号
项目名称
数量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包预算
金额
1
超纯水系统、暗视野显微镜等采购
一宗
1.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投标人须在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本次招标内容;
(3)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负责查询);*************************此行内容正式会员可见,请登录后查看******************************
(2)第二包:所投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大体积灰化装置、便携式甲醛快速检测仪、移液器、高压灭菌器、生活饮用水快检箱如为进口产品,投标时须提供制造商或制造商授权的国内总代理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原件(如授权书为国内总代理商出具,须同时提供国内总代理商代理证明复印件);
(4)第四包:所投等离子发射光谱质谱仪、荧光定量PCR如为进口产品,投标时须提供制造商或制造商授权的国内总代理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原件(如授权书为国内总代理商出具,须同时提供国内总代理商代理证明复印件);
(5)第五包:所投旋转蒸发器、CO2培养箱、PM2.5、Pm10光散射式粉尘仪、臭氧测定仪、等离子发射光谱仪如为进口产品,投标时须提供制造商或制造商授权的国内总代理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原件(如授权书为国内总代理商出具,须同时提供国内总代理商代理证明复印件);
(6)第六包:所投离子色谱仪、低温高速离心机、低温离心机、生化培养箱如为进口产品,投标时须提供制造商或制造商授权的国内总代理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原件(如授权书为国内总代理商出具,须同时提供国内总代理商代理证明复印件);
(7)第七包:所投手动API微生物鉴定仪、等离子发射光谱仪、PCR扩增仪、荧光定量PCR如为进口产品,投标时须提供制造商或制造商授权的国内总代理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原件(如授权书为国内总代理商出具,须同时提供国内总代理商代理证明复印件);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80.8万元
2
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大体积灰化装置等采购
256.45万元
3
电位滴定仪、高效液相色谱仪等采购
285.8万元
4
等离子发射光谱质谱仪、荧光定量PCR等采购
469.7万元
5
旋转蒸发器、CO2培养箱等采购
433.9万元
6
离子色谱仪、低温高速离心机等采购
344.11万元
7
手动API微生物鉴定仪、PCR扩增仪等采购
480.14万元
三、采购需求(已单独公示)。
四、获取招标文件
1.时:2018年9月3日起至2018年9月7日17:00止(北京时,法定节假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