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乐二塘镇及工业集中区管道燃气项目(天然气场站一期工程)施工监理,招标人为广西农村投资集团能源建设 ,项目业主为广西平乐农投能源建设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平乐二塘镇及工业集中区管道燃气项目(天然气场站一期工程)施工监理
项目招标编号:GXXGY2018274
建设
项目概算投资额:约1600万元
工程施工工期:90日历天
本次招标监理服务期:监理服务期从《工程监理合同协议书》生效之日起到签发《工程缺陷责任终止证书》之日止。其中施工工期9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12个月。如有政策调整或不可预见因素导致工程延期,则监理服务期顺延。
质量要求:达到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验收合格。
招标范围:完成平乐二塘镇及工业集中区管道燃气项目(天然气场站一期工程)施工图纸范围内包含所有内容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缺陷责任期阶段等全过程施工监理服务,监理费约为40万元。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设计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要求,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同时具备市政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和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监理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机电工程注册专业)并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不接受存在以下任一种情形的项目总监:1.在广西行政区域外有担任项目总监的在监项目;2.在广西全区范围内已经担任项目总监和已列为第一中标候选人项目总监的工程总数达到3个的)。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其他要求:人员最低配备要求必须满足桂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文件《桂林市住建关于调整我市建设工程项目监理机构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的通知》(〔2017〕101号)的规定。 3.4 投标人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9月5日至2018年9月13日(北京时间,双休日、东盟博览会假期除外),每日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5时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由企业法人代表(需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身份证原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代理人(需持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到 (南宁市建政路12号区水利厅综合楼2单元6楼 611室)进行现场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不含图纸)每套售价250元,售后不退。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 年09月25日09时00分,地点为南宁市建政路12号区水利厅综合楼2单元6楼 617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4.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6. 未曾在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说明下载投标文件!
项目联系人:李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