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省道307线恰卜恰镇至青海湖段公路工程已由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青发改基础[2018]285号文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青海省交通运输厅以青交建管[2018]173号文批准,项目业主为青海地方铁路建设投资 ,建设资金来自省内自筹,招标人为青海地方铁路建设投资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
2.2 项目概况
本项目路线总体走向为由南向北。路线从起点K0+000位于共和县英德尔乡北侧,与新建G109线K81+231.158处相接。项目终点为K33+945.917位于江西沟乡西侧约3.5Km处,与原G109线K2133+280处相接。路线全长33.99Km(长链:49.106m,短链:6.897m)。全线共设大桥296.66m/2座,中桥527.74m/9座,小桥229.34m/9座,涵洞61道。设置平面交叉34处,与自来水管交叉7处,光纤交叉6处,天然气管道交叉2处。本项目沿线需改移电力和电讯设施、人畜饮水管道、河道。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全线采用二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速度采用60Km/h和40Km/h,路基宽度为10.0m,路面满铺。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桥涵设计荷载等级为公路-Ⅰ级,桥涵设计洪水频率:大、中桥1/100,小桥、涵洞1/50.
主要控制
2.3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招标范围:路基、路面、桥涵、交安、绿化、其他工程等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工程内容。 本次招标项目共划分为1个施工标段,具体标段划分、主要工程内容等详见下表: 标段 起讫桩号 里程 长度 计划工期 QQGL-SG1 K0+000- K33+945.917 33.99Km 2018年 10 月 20 日——2020年 12 月 30日 (项目终点段1.1公里涉及青海湖级自然保护区试验区,待取得许可后再行建设) 注:具体工程内容及数量以工程量清单为准,实际开工日期以发包人批准后,监理下达的开工指令为准。承包人应充分考虑客观原因对工期造成的影响,对于发包人提出的工期调整,承包人应无条件接受。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标段 资质要求 业绩要求 QQGL-SG1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近五年(2013年9月1日~投标截止时间)内在海拔2500米及以上地区独立完成过一个新建或改扩建二级及以上等级公路单项合同路基工程30公里及以上、单项合同沥青混凝土路面工程30公里及以上的施工业绩并且通过交(竣)工验收。 注:投标人上述施工业绩可由单项合同同时满足或多项合同分别满足。 若投标人资质为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的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可查,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1]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潜在投标人的信用评价等级依据青海省交通运输厅办公室印发的《关于公布青海省2017年度公路施工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结果的通知》(青交办建管【2018】85号)、《青海省公路建设(施工)市场信用评价实施细则》(青交办公[2014]81号)及关于修订《青海省公路建设(施工)市场信用评价实施细则》的通知(青交办建管【2016】51号)确定。若青海省交通运输厅最新信用评价等级发布,则按青海省交通运输厅最新信用评价等级执行。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与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在“信用”网站( /、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上发布。 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