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丰县政府采购中心关于宜丰县路灯维修材料(招标编号:
中心-YF2018-040)询价采购招标公告
宜丰县政府采购中心受宜丰县路灯管理所的委托,根据宜丰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批准的采购方式,就宜丰县路灯维修材料进行询价采购,欢迎各公司参加投标。
1、招标编号: 中心-YF2018-040
2、招标项目名称及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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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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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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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参数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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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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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金额(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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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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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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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灯维修材料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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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本招标文件采购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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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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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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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第四章采购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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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具有工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并具有生产(经营)本次招标采购货物等相关经营范围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及项目特殊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3)投标人被“信用”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 ”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4)投标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必须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公布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最新一期的产品;
(5)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特别提醒:投标人必须提供以下资质用于资格审查:
①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单位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财务报告或基本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③公司社保证明材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副本内页或2018年至今任一月份社会保险费缴款专用收据或2018年至今任一月份社会保险费缴款清单或其他有效证明材料,原件(或清晰复印件加盖公章);
④提供信用( /)或查询警示信息截图加盖公章 ;
⑤纳税证明材料:税务部门出具的2018年至今任一月份缴纳税收的凭据(增值税或营业税)原件(或清晰复印件加盖公章);
⑥投标代理人身份证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须提供投标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⑦投标保证金进账单复印件(报名截止时间前,保证金须到账);
各投标单位应按上述资格审查要求,提供合格的资质证明文件并整理成册,开标时交于招标方统一进行资格审查。投标人资质文件装于投标文件内的,视为在开标前送达。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的,其资格审查不通过。
4、评标方法和原则:最低评标价法。对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竞标,同样价格优先购买环保、节能产品。
5、拟投标人可在宜丰信息港
下载招标文件,也可到宜丰县政府采购中心现场领取。报名和现场领取标书时间为: 2018年9月7日至2018年9月11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6:30(北京时间),投标资格不得转让。
6、投标保证金:5800.00元整,投标人须在2018年9月13日16:00(北京时间)之前从企业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指定账户足额缴纳,以实际到账为准
(汇款时应注明项目名称、拟投标供应商名称或投标人名称,联系
开 户 名 称:宜丰县
7、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9月14日上午9:30(北京时间)前,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8、开标时间: 2018年9月14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9、投标、开标
10、
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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