线一期工程2018年运营生产性物资
(手动工具、照明工具、存储运输类工具)第二次招标公告
交易编号:A02-1262302431616022XQ-20180906-003177-8
1.招标条件
线一期工程已由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批准文号:甘发改交运〔2013〕1354号),项目业主为 线一期工程2018年运营生产性物资(手动工具、照明工具、存储运输类工具)第二次招标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线一期工程陈官营至东岗段,线路全长25.909km,皆为地下线,共设车站20座,设东岗车辆段、陈官营停车场各一座,设主变电站两座,分别位于西客站附近和东岗车辆段内,设控制中心1座,位于东岗车辆段内。
2.2 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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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名 称 |
规格及型号、参数 |
数 量 |
单 位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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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第一包 |
详见用户需求书 |
1 |
批 |
手动工具、电动工具 |
|
2 |
第三包 |
详见用户需求书 |
1 |
批 |
起重登高、存储运输、辅助工具 |
2.3 交货期
合同签订后,具体供货时间和数量由招标人按运营生产需求情况,提前30天通知投标人。
2.4 交货地点
招标人指定地点。
3.投标人资格条件
第一包: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的独立法人;
(2)投标人自2015年1月1日至今,至少具有一项单笔合同金额不少于40万的同类产品供货业绩(以供货合同为准);
(3)投标人须提供2015年至2017年合法的财务报告,成立不足三年企业提供自成立以来合法报告,财务状况良好,年度未出现亏损状况;
(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5)投标人需提供有无财产冻结的说明(以提交评标委员会认定是否影响其履约能力)及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承诺;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第三包: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的独立法人;
(2)投标人自2015年1月1日至今,至少具有一项单笔合同金额不少于20万的同类产品供货业绩(以供货合同为准);
(3)投标人须提供2015年至2017年合法的财务报告,成立不足三年企业提供自成立以来合法报告,财务状况良好,年度未出现亏损状况;
(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5)投标人需提供有无财产冻结的说明(以提交评标委员会认定是否影响其履约能力)及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承诺;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 9 月 6 日20时至2018 年 9 月 11 日2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甘肃省 网( )上自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获取方式:详见甘肃省 网“电子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使用说明”
凡是拟参与甘肃省 活动的潜在投标人需先在甘肃省 网上注册,注册成功后,使用“用户名+密码+验证码”登录方式或使用CA数字认证登录,方可网上进行免费下载或查阅标书、投标报名等后续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 9 月 29 日14时30分,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