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青山垅灌区2018年新增量测水设施建设项目已由湖南省水利厅和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湘发改投资【2018】447号文 ,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资金及地方资金,招标人为郴州市青山垅灌区水电管理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
2.2 建设
2.3建设规模:新建量测水站74处 ,新建视频监控站20处乙级灌区综合信息管理系统平台改造等。
2.4 标段划分和招标范围:本项目监理招标分为1个标。监理工程内容包括:青山垅灌区新增量测水设施建设项目所有土建、采购及安装等工作内容的监理。
2.5 本项目监理服务期:为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保修期满止 ,工程预计工期为180 天,工程保修期为 365 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监理能力;
3.2投标人必须是在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中建立了信用档案的监理单位;
3.3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
3.4 类似工程施工监理业绩不作为投标人资格审查条件;
3.5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全国水利工程建设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岗位证书与投标单位名称必须一致;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
3.6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具有水利主管部门颁发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拟任监理员应具有水利主管部门颁发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或监理培训证;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
3.7投标人的资质、类似业绩及总监理工程师信息以《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查询结果为准;
3.8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9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10无其他明文禁止参与投标的记录;
3.11依据《湖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湖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红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凡被列入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黑名单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以及受到湖南省及湖南省直有关部门取消投标资格以上处罚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禁止参与本次投标;
3.12 本项目人员最低配置一个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及一个专业监理工程师。
4、招标文件的获取及修改、澄清答疑发布
4.1 请有意参加的投标人从2018年9月7日~2018年9月12日17时30分止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huna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