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泉州电力技能研究院学员公寓E光缆敷设招标
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泉州电力技能研究院学员公寓E光缆敷设招标
编号:JPGC2018GJT0902 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泉州电力技能研究院拟对:《学员公寓E光缆敷设》进行竞争性谈判。
一、项目名称:学员公寓E光缆敷设;
二、项目概况:
2.1 项目概况:对学员公寓E光缆敷设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
2.2 报价要求:各轮次报价均按谈判文件提供的预估金额下浮百分比报价,下浮率为正数;
2.4 结算方式:按审定结算价及报价下浮率结算;
2.6 预估金额:41048元;
2.7 项目实施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4天内完成;
2.8 要求质量标准:符合、行业和电力部门的标准和现行规程规范。
3.1 应答供应商需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
3.2 需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必须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3 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5 拟派项目经理应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含不超过60周岁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须经年检合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级证书(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B证上的工作单位应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
3.6 拟派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C级证书(安全生产考核C证上的工作单位应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
3.7 设有分公司的单位,由分公司参与应答的,需提供总公司相应资格证书及授权委托书;
3.8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的应答;
3.9 应答供应商企业信用信息公示不存在异常情况;
3.10应答供应商近三年内(至谈判应答截止日,以下条款起算时同)在国内招投标活动中未发生骗取成交和严重违约;无涉及商业贿赂等相关违规、违纪、违法行为;
3.11应答供应商未被电网公司及下属电力公司评为不良供应商;或者被电网公司及下属电力公司评为不良供应商,但已不在投标限制期内的;
3.12应答供应商近一年内未发生施工重大人身死亡事故,半年内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近三个月内未发生一般施工质量事故,六个月内未发生重大施工质量事故,一年内未发生特大施工质量事故;近两年内没有违反法律法规、电网公司及福建省电力公司有关规定分包工程行为;
3.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递交的应答文件。
四、竞争性谈判文件发售时:2018年9月6日-2018年9月1。(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