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油广西石化公司2018年生产一部催化剂裂化装置丙烯助剂招标项目(变更)招标
石油广西石化公司2018年生产一部催化剂裂化装置丙烯助剂招标项目(变更)招标
招标编号:投标编码:dlztb.com_20180904_7007084932577499
招标编号:18-P-S-566
本招标项目石油广西石化公司2018年生产一部催化剂裂化装置丙烯助剂招标项目,招标人为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广西石化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有资金,出资比例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石油广西石化公司2018年生产一部催化剂裂化装置丙烯助剂招标项目进行招标。
二、招标范围
2.2交货地点:广西钦州港经济开发区石油广西石化公司物流仓库。
2.3交货时:接到招标人采购订单后4周内货到仓库。
2.5货款支付:分批发货,分批结算,货到现场验收合格后,暂不付款。货物投入使用后,满足双方签订的技术协议要求,付100%货款;若不满足双方签订的技术要求,招标人有权不付款并终止本项目买卖合同。根据广西石化公司账务规定,付款金额超过50万元的,付款时要支付一定比例的承兑汇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及业绩,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经营资质的制造商或贸易商,需提供下列证明材料(复印件):
3.1.2业绩要求:2015年至今,需具有在国内外250万吨以上催化装置应用业绩,并取得良好应用效果。(有效证明文件形式:产品供货合同及对应发票复印件。说明:提供的供货合同的价格可以涂盖,但其他内容必须齐全、清晰可辨认。)
3.1.3财务要求:投标人需提供近3年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近3年财务审计合格、无违纪记录、无违规事项。
3.1.4信誉要求:近三年在、行业、集团公司以及地方政府质量监督检查中无不合格情况,其产品没有因质量问题被退货、举报投诉、列入黑名单等劣迹发生。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此次投标;
3.1.5投标人近3年内未发生一般A级以上工业安全生产事故、严重环境事件和较大及以上质量事故;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商应对其提供的增产丙烯助剂的质量和性能负完全责任,不能对生产造成任何影响。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及招标文件购置费
凡符合资格要求且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于北京时2018年8月17日至8月2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报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