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克塞县G215线至乌呼图村“畅返不畅”项目、C201线和平乡政府至安南坝村“畅返不畅”项目施工及监理
招标公告
阿克塞县G215线至乌呼图村“畅返不畅”项目、C201线和平乡政府至安南坝村“畅返不畅”项目已由《关于阿克塞县G215线至乌呼图村“畅返不畅”项目施工图设计的批复》阿交字[2018] 234号、《关于阿克塞县C201线和平乡政府至安南坝村“畅返不畅”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的批复》阿交字[2018]235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阿克塞县地方道路管理站,资金来源为省补, 现将本次招标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建设
(二)项目编号:AKSDLZZJS-2018 (三)建设
(四)建设标准: 1、阿克塞县G215线至乌呼图村“畅返不畅”项目 (1)路线及规模: 2018年阿克塞县G215线至乌呼图村“畅返不畅”项目,路线位于酒泉市阿克塞县境内党金山以南。为乌呼图一带牧民出行的主要公路,路全79.580km,起点位大哈尔腾河以北,与G215线至建设乡通村油路相接,起点桩号为K0+000,路线由北向南跨过大哈尔腾河之后,路线大致由东向西布设,沿途经过乌呼图村、沙梁子等地,终点与G215线相接,终点桩号为K79+580。 (2)主要技术标准: 项目公路严格参照公路路线设计规范(JTGD20—2017)中相应指标,全线按四级公路标准设计,设计时速为20km/h。 2、阿克塞县C201线和平乡政府至安南坝村“畅返不畅”项目 (1)路线及规模: 阿克塞县C201线和平乡政府至安南坝村“畅返不畅”项目,路线位于酒泉市阿克塞县南部山区,地处大红山以北与阿尔金山南侧坡脚之间,为荒漠及河谷地貌。本项目公路由一条主线和一条支线组成,建设总里程84.930km,主线全长40.182km,支线全长44.748km。 (2)主要技术标准: 项目公路严格参照公路路线设计规范(JTG D20—2017)中相应指标,全线按四级公路标准设计,设计时速为20km/h。 二、标段划分: 1.本项目招标范围:2个施工标段,2个监理标段。 合同段 工程名称 里程(km) 工程内容 备注 AKSDLZZJS-SG1 阿克塞县G215线至乌呼图村“畅返不畅”项目(施工一标段) 79.580 工程施工范围内的路基、路面等内容。 AKSDLZZJS-SG2 阿克塞县C201线和平乡政府至安南坝村“畅返不畅”项目(施工二标段) 84.930 工程施工范围内的路基、路面等内容。 AKSDLZZJS-JL1 阿克塞县G215线至乌呼图村“畅返不畅”项目(监理一标段) 79.580 完成本项目第一标段施工图设计范围内全部工程的监理服务 (含缺陷责任期) AKSDLZZJS-JL2 阿克塞县C201线和平乡政府至安南坝村“畅返不畅”项目(监理二标段) 84.930 完成本项目第二标段施工图设计范围内全部工程的监理服务 (含缺陷责任期) 2.计划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2019年5月1日 计划竣工日期:2019年7月1日 计划工期:62日历天。 三、招标范围: 施工图设计范围内的全部工程的实施、完成、缺陷修复以及施工过程中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等工程内容的施工及监理服务。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施工合同段: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要求近两年内(2016年-2017年)成功完成过两个或两个以上同类工程且累计里程不少于35km(包含35km)施工项目且其中一项单项合同里程不少于15km,(同类工程指建设内容、设计标准等满足本次项目建设要求)。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施工能力,并具有高原施工经验,且有良好社会信誉。 项目经理具备公路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要求近两年内(2016年-2017年)成功完成过两个或两个以上同类工程施工项目(同类工程指建设内容、设计标准等满足本次项目建设要求)。技术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并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2.监理合同段: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取得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监理丙级以上资质(含丙级)。拟派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或交通部颁发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其它监理人员(监理团队)应具有相关资格证书并完全符合本项目的需要,且具有类似项目监理业绩和良好社会信誉的独立法人单位。 3.根据《酒泉市2017年度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信用评价定级为AA级、A级、B级的施工企业可参加本项目2个标段的投标;信用评价定级为C级的施工企业,可参加本项目1个标段的投标;信用评价定级为D级的施工企业不得参与酒泉区域内公路项目投标活动。无酒泉市2017年度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的企业,若无不良信用记录,可按B级对待。 每个投标申请人可根据自己的信用等级对本项目的标段提出报名申请,但只允许中1个标段。凡被取消公路工程投标资格或在处罚期内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其他要求: (1)凡是参与本项目投标等活动的施工企业需将由酒泉市人社局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具的近两年内(2016年7月-2018 年7月)“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原件作为投标文件内容之一。(非酒企业需在注册地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开具“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后携证明原件到酒泉市人社局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更换,联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