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滑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滑县新区珠江路、水厂路等路段路灯安装工程项目二次招标

   日期:2018-09-09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0    
核心提示:滑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滑县新区珠江路、水厂路等路段路灯安装工程项目二次招标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

滑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滑县新区珠江路、水厂路等路段路灯安装工程项目二次招标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项目概况:该工程为滑县新区四路(珠江路(城关四庄--东环路)、水厂路(湘江路--长虹大道)、万顺路(长江路--黄河路)、广福路(长江路--黄河路))等路段路灯安装工程,其中包含照明供电系统、道路照明系统、安全保护系统等。2.6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此次招标共1个标段;施工标段:施工图纸(含变更)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提供带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3.2投标人须具备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3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不含临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任的技术负责人应具有相应专业中级(含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项目经理自本项目发布招标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止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并出具无在建承诺书。如拟派项目经理自本项目发布招标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止,有在建工程、未完工程或新中标工程的,须出具拟派项目经理变更为无在建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应装订在投标文件中,否则,视为有在建项目,做无效标处理。3.4投标人需提供在“信用”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相关主体(含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被授权委托人、项目经理)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名单相关信息,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加本项目投标。3.5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个项目投标,否则其投标文件均被否决.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注:报名结束之后,被委托人不得更改,即报名时的被委托人须和开标时的被委托人一致;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内容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对提供虚假资料的,取消投标资格外同时追究法律责任。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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