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公-安局本级武汉市公-安局与交管支队无线通信融合项目第1次招标
一、项目概况(一)项目编号:YHTC-2018-188A(6466)(二)项目名称:武汉市公-安局与交管支队无线通信融合项目(三)采购预算:1196.82万元(含财政资金1196.82万元,其他资金0万元),最高限价:1196.82万元(四)项目基本概况:1.本次项目共分1个包。详细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内容。第1包:(1) 项目包名称:无线通信融合(2) 类别(货物/工程/服务):货物(3) 用途:无线电线设备(4) 数量:1(批)(5) 采购需求:详见附件(上传)(6) 采购预算:1196.82万元,最高限价:1196.82万元(7) 期限(交货期):合同签订后90个工作日(8) 质保期:3(年)(9) 其他:/2.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报价超过该包采购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的,其该包投标无效。3.参加多包投标的相关规定:/。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二、投标人资格要求(一)供应商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二)各包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具有相应经营范围。2、参与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女娲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投标人在“信用”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无不良记录及失信记录,且在(www.ccgp.gov.cn)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截图加盖公章。如有不良记录,一经查实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3、投标人须具备省级及以上无线电发射设备组网备案书或销售备案书。(省级及以上无线电管理机构发的)4、投标人所投基站设备应完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规定和技术标准,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证》(复印件加盖公章)。5、投标人所投基站设备须符合公-安部数字集群(PDT)系列技术标准,应具有公-安部安全与警用电子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6、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承担过类似项目的证明材料(合同或中标通知书)。7、投标人须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能提供本次投标设备的备件紧急服务和本地化技术服务(员工一年在本地缴纳的社保证明)。8、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供应商须具有履行本项目必需的财务、技术、供货、安装、调试、培训、考核和售后服务等能力,能按投标文件的要求供货、指导完成安装调试等。第(1)包:/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三)如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关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