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机房及信息系统安全建设项目(第二次)招标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1、项目编号:2018CGSF072 2、项目名称:铜陵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机房及信息系统安全建设项目(第二次) 3、项目单位:安徽省铜陵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4、采购方式:招标5、项目性质:货物采购6、项目概况:项目主要包括机房一体化设备系统、机房配套设备及安装系统、机房动环运维监控系统、机房装饰装修系统、机房供配电系统、机房防雷接地系统、机房综合布线系统、机房消防报警及灭火系统及机房现有业务系统迁移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7、项目交付或实施地点:安徽省铜陵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机房内。8、项目交付或实施时: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完成供货、安装及验收。 9、资金来源:财政资金10、项目预算:340万元11、最高限价:340万元12、标段(包别)划分:一个标段二、投标供应商资格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且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具体包括以下几条:(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2、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中标供应商:(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3)供应商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4)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5)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5、受到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限制投标的行政处罚,至投标截止之日仍在处罚期内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