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川东港影响处理完善工程东台市境内工程施工监理招标
盐城市川东港影响处理完善工程东台市境内工程施工监理招标
投标编码:dlztb.com_20180907_101232993
招标人:东台市水利基建工程建设处
资金来源:国内政府资金1.招标条件
盐城市川东港影响处理完善工程已由江苏省发展改革委员会(苏发改农经发〔2018〕398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省级以上及地方配套,项目法人为东台市水利基建工程建设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盐城市川东港影响处理完善工程东台市境内工程施工阶段建设监理进行国内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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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台市境内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1、节制闸工程:共18座,其中通榆河东岸6座,丁溪河南岸5座,何垛河北岸4座、南岸3座。2、灌排闸站工程:共5座,总计流量50m3/s。其中丁溪河南岸2座(方向河闸站10m3/s,光荣河闸站10m3/s),何垛河北岸1座(红星河闸站10m3/s),何垛河南岸2座(红星河北闸站10m3/s,东洋河北闸站10m3/s)。红星河闸站、方向河闸站和红星河北闸站为灌排两用泵站,光荣河闸站和东洋河北闸站为排涝闸站。批复总投资约1.5亿元。
2.2计划工期:2018年10月1。开工;2020年5月31日前完成全部合同内容。
2.3招标范围:盐城市川东港影响处理完善工程东台市境内工程施工期及缺陷责任期建设监理。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建设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和机电及金属结构设备制造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若不能同时具备,必须以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为主组成联合体投标。
3.2近5年内(2013年1月1日以后,时以完工或竣工验收时为准,下同)有流量10m3/s 或以上泵站 工程监理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1中标通知书;2监理合同;3验收鉴定书(验收鉴定书应有参建单位盖章或主管部门印发文件,如评标要素未能反映,所附证明材料须经建设单位和主管部门盖章、经办人签字证明),三者缺一不可。下同】
3.3投标人拟任总监应是投标人正式在册人员,具有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同时具备水利工程专业类高级技术职称。近5年内有担任流量10m3/s或以上泵站 工程总监(或副总监)的工作经历,目前无主体工程在监(须符合苏水基〔2016〕17号文规定,本市范围内一个小型工程项目除外)。
3.4投标人信用等级须达到江苏省水利厅最新公布的C级或以上等级。
3.5投标人近3女娲内不得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法定代表人、项目总监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情形。
3.6投标人有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在“信用”“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的期间,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3.7投标人及拟任项目经理无有权部门认定的其他限制其投标的不良记录。
3.8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报名截止时2018年9月14日18:00时(北京时,下同)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