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东升镇高沙社区居民委员会东升镇高沙社区道路清扫保洁及工业垃圾清运处理项目招标
中山市东升镇高沙社区居民委员会东升镇高沙社区道路清扫保洁及工业垃圾清运处理项目招标
受中山市东升镇高沙社区居民委员会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东升镇高沙社区道路清扫保洁及工业垃圾清运处理项目(第二次)进行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东升镇高沙社区道路清扫保洁及工业垃圾清运处理项目(第二次)*************************此行内容正式会员可见,请登录后查看******************************
2、经营服务承包工作内容:中标供应商负责东升镇高沙社区道路清扫保洁及垃圾清运作业,垃圾转运站作业、运输、维护和水电等所有费用均由中标供应商负责。生活垃圾运输及工业垃圾运输现由镇统一安排,具体运输时以高沙社区移交时为准。预算中的丽城路、同乐大街、同兴西路高沙社区段清扫保洁工作现由镇政府负责,具体清扫保洁时以政策落实和高沙社区移交时为准。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1、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条件;2、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且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交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3、供应商经营范围须含有生活垃圾清扫、收集、运输服务等相关内容【若营业执照没有载明营业范围的,需提供工商局网站“企业基本资料查询”打印件或“商事主体登记及备案信息查询单”查询页面(含经营范围)打印页并加盖公章】;4、供应商须具备环境卫生协会颁发的“清扫、收集、运输和清洁类环卫服务企业等级证书”;5、必须在采购代理机构登记并购买了招标文件;6、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截止时点为提交投标文件之日,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http://www.ccgp.gov.cn)和供应商所属的省级政府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等渠道查询相关供应商近三年信用记录,将查询的供应商信用记录提供给评审现场;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分公司投标;
8、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8年09月06日08时30分至2018年09月12日17时30分期间进行报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