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沙江鲁地拉水电站摄影器材采购公告
摄影器材采购公告
能源,云南2018-09-10
截止时间:2018-09-17
采购编码:CBL_20180910_101237640
信息类别:货物采购->null->
采购主体:企业
金沙江鲁地拉水电站摄影器材采购公告
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为金沙江鲁地拉水电站摄影器材采购,项目业主为云南华电鲁地拉水电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采购人为云南华电鲁地拉水电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询价采购,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采购项目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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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沙江鲁地拉水电站属一等大(1)型工程,鲁地拉水电站坝址控制流域面积24.73万km2,多年平均流量1780m3/s,多年平均年径流量558亿m3。电站正常蓄水位1223m,总库容17.18亿m3,调节库容3.76亿m3,防洪库容5.64亿m3,具有日调节性能。电站总装机容量2160MW,保证出力946.5MW,多年平均年发电量93.23亿kW·h,年利用小时数4316h。
鲁地拉电站首台机(1号)于2013年7月21日投产发电,最后一台机(6号)于2014年10月31日投产发电。
本次采购1套摄影器材包含佳能EOS5DMarkIV全画幅数码单反相机单机、佳能镜头EF24-70mmf/2.8LⅡUSM标准变焦镜头、镜头滤镜清洁笔、地理摄影双肩包、地理摄影单肩包、三脚架、64G存储卡、读卡器、UV保护镜、高清偏正镜、原装电池2块、闪光灯等。
2.3供货时间
合同投标要求供货时间:订单发出后,最迟30内供货到达鲁地拉现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如下。
3.1资质条件: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需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含50万元)),且针对本项目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投标人经营范围能够满足本招标项目的内容。
3.2财务要求: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投入本合同的实施以满足合同的需要,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3.3投标人业绩要求:具有丰富的供货业绩,最近五年至少完成一个与本标合同项目规模和复杂程度相似的合同。
3.4信誉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投标人应无履行合同和安全文明施工的不良记录,无不良诉讼记录、无在合同招标投标活动中受到违规处罚的记录。投标人不得在"信用"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3.5人员要求:要求组建专业的供货及售后服务团队,团队主要负责人类似工作经验5年以上,担任过类似项目负责人1个项目以。
3.6其他要求: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