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县朗公庙镇大泉村一事一议村内污水管网工程、张庄村一事一议修路工程等招标
新乡县朗公庙镇大泉村一事一议村内污水管网工程、张庄村一事一议修路工程等招标
新乡县朗公庙镇的新乡县朗公庙镇大泉村一事一议村内污水管网工程、张庄村一事一议修路工程、小河村一事一议道路硬化工程一标段(三次),已由相关行政审批部门批准建设,现对该项目进行招标。*************************此行内容正式会员可见,请登录后查看*******************************************************此行内容正式会员可见,请登录后查看******************************
5、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财政资金+自筹资金(已落实)
6、工程建设地点:新乡县朗公庙镇
7、标段划分:1个标段
8、工期要求:2。历天/标段
9、质量要求:合格
10、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此行内容正式会员可见,请登录后查看******************************
2、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15年度、2016年度、2017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必须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如果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须提供自企业成立之日起至今的财务状况报告;
3、项目经理资格: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4、信誉要求:投标人应通过“信用”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进行信用查询,并提供网页截图,对在截至开标前列入上述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加投标活动;
5、开标时拟派项目经理、授权委托人及其他项目管理人员近半年(6个月)的社保证明。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报名
1、投标报名时:2018年9月1。8:30时至2018年9月14日18:00时止(北京时,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