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碳能源280kt/a炭素产品及余热综合利用项目汽轮发电机房(含化学水处理、全厂10KV总配电室)、空压站建安工程项目招标
中碳能源280kt/a炭素产品及余热综合利用项目汽轮发电机房(含化学水处理、全厂10KV总配电室)、空压站建安工程项目招标
招标编号:0118-ZB0282
1.招标条件
中碳能源(江苏)有限公司280kt/a炭素产品及余热综合利用项目汽轮发电机房(含化学水处理、全厂10KV总配电室)、空压站建安工程招标已具备招标条件,建设资金自筹且已落实。招标人为沈阳铝镁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招标。开标方式为网上开标。
2.1项目名称:中碳能源(江苏)有限公司280kt/a炭素产品及余热综合利用项目汽轮发电机房(含化学水处理、全厂10KV总配电室)、空压站建安工程。
2.3项目概况:中碳能源(江苏)有限公司280kt/a炭素产品及余热综合利用项目汽轮发电机房(含化学水处理、全厂10KV总配电室)、空压站建安工程招标已具备招标条件。
2.4项目地点:江苏省连云港市赣榆区海州湾生物科技园区内。
(1)范围:汽轮发电机房(含化学水处理、全厂10KV总配电室):SG1788-4JG1-1~47,SG1788-4JZ1-1~17,SG1788-4F1-1~11,SG1788-4S1-1~5(不含消防),SG1788-4DD1-1~39(不含变压器安装,不含电缆管线表中1B-1、1BK-1、2B-1、2BK-1四根电缆敷设);
其中:不包含桩基工程及桩头破除;包含基础褥垫层;电力管线表中备注“室外长度见管网”的电缆都不含在本次招标范围内,属于综合管网内容。如果有配管,配管含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2)工期:招标人下达开工通知单后120天内完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
(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能够独立履行合同能力。
(2)投标人必须具备建筑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冶炼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通过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的体系认证。
(3)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专业为与本工程相关的贰级建造师(必须是本单位注册)。项目经理应具有与本招标项目同类工程的施工经验,且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
3.2财务要求:企业经营状况良好,近四年内两年及以上盈利,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3.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有与本项目类似已竣工工程的施工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
3.4信誉要求:企业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参加本次招投标活动前三年之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约、安全事件及重大质量事件(可出具承诺函)。
3.5其他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及代理商投标。
4.投标报名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2018-09-079:00至2018-09-1217:00(北京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