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山铝环境新材料有限公司石灰石上料系统优化改造项目总承包项目招标
山东山铝环境新材料有限公司石灰石上料系统优化改造项目总承包项目招标
招标编号:0118-ZB0167
1.招标条件
山东山铝环境新材料有限公司石灰石上料系统优化改造项目总承包【二次挂网】已具备招标条件,建设资金自筹且已落实。招标人为山东山铝环境新材料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招标。开标方式为网上开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山东山铝环境新材料有限公司石灰石上料系统优化改造项目总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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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项目概况:根据《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修订单中4.2.1.1.9处置废物:水泥厂协同处置废物的装卸、储存、输送和预处理过程应密闭。4.2.1.2.3均化与储存:各类物料应设置专用储库或堆棚,不得露天存放。环境新材料公司每年消耗280万吨石灰石,为更好的落实环保政策,提升企业环保治理力度,实现建设安全、环保文明生产的目标,结合中铝山东有限公司铝基新材料建设项目规划,环境新材料公司需优化改造原石灰石上料系统,在环境新材料公司西门外原铝矿石坑内择地建设新的石灰石上料系统。
2.4项目地点:淄博市沣水镇沣水建材工业园
2.5招标范围:A、设计上料系统,并提供全套图纸。
C、项目报价按照总承包方式进行,报价费用包括设计、土建工程、钢结构制作和安装、设备购置、电气工程、设备安装、雨水排除工程、其他费用(含安全、保险等管理费用)、原有原料调配及原有石灰石输送改造,散水范围所有内容:不包括道路、临时道路、三通一平、边坡治理、弃土运输及堆放、周围绿化。
D、不得影响现有建筑物振动及生产安全
E、不得影响现有生产线车辆进出厂物流等企业生产活动。
F、电气室单独设置。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能够独立履行合同能力;
3.2投标人在项目评标期间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3.3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财务状况良好;
3.4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的物的投标;
3.5投标人应具有建材行业设计甲级资质并提供证明文件;
3.6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2018-09-0709:00:00至2018-09-1116:00:00(北京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