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佳木斯热电厂蓄热罐本体及配套管道采购竞谈公告(第二次)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佳木斯热电厂蓄热罐本体及配套管道采购竞谈公告(第二次)
采购方: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物资分公司发布时间:2018-09-07
>>基本信息:
采购方式:公开竞争性谈判
报价方式:整单报价
报名截止时间:201809111600
首轮应答截止时间:201809140900
交货时间:20180930
采购单号:GT201809000350
备注: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佳木斯热电厂蓄热罐本体及配套管道采购竞谈公告
(本次采取电子谈判方式,但需要参与单位委派谈判代表到现场参加谈判)
一、业主方(项目法人):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佳木斯热电厂。
三、谈判内容: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佳木斯热电厂蓄热罐本体及配套管道工程项目,具体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1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佳木斯热电厂蓄热罐本体及配套管道工程项目
蓄热罐系统设备包括:
1、蓄热罐本体及配套的管道。
2、蓄热罐系统中蓄能升压泵及低温补水泵。
3、蓄热罐系统中调节阀及相关阀门。
4、以上各设备的电气及热控系统配套设备的深化设计、供货、调试指导、技术服务及售后服务。
四、工程概况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规模
建设地址
1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佳木斯热电厂蓄热罐本体及配套管道工程项目
蓄热罐本体及配套管道
位于佳木斯市东北郊,距市区约10km,所属佳木斯市东风区管辖佳木斯热电厂厂区内。
五、资格审查方法:资格后审。
六、谈判单位资格要求
(1)谈判人必须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设立,具有独立法人地位,并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谈判人具备一般纳税人资质。
(2)谈判人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资格和能力。
(3)谈判人须具有权威机构颁发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谈判人必须具有近五年(截至2017年21月31日)至少2台及以上同类型设备的成功业绩。其中,至少有1台单罐容积≥10000立方米的常压钢制蓄能水罐的国内运行业绩,并提供运行相关证明材料(业绩材料需明确看出合同标的、数量等相关信息,否则视为无效业绩。用户证明材料必须包括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5)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没有发生过向招标人行贿等廉洁问题。谈判人在近5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谈判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6)谈判人在电力行业和其他行业无不良供货业绩。近三年所供设备及承包工程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问题。
(7)谈判人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审计报告结论良好,无偷税漏税记录。
(8)谈判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谈判人不得在“信用”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9)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谈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