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川东港影响处理完善工程东台市境内工程
1.招标条件
盐城市川东港影响处理完善工程已由江苏省发展改革委员会(苏发改农经发〔2018〕398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省级以上及地方配套,项目法人为东台市水利基建工程建设处,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鸿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盐城市川东港影响处理完善工程东台市境内工程施工一标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按川东港整治的总体原则盐城市川东港影响处理完善工程,对东台地区川东港地区进行圩区化改建,对丁溪河南岸、川东港南岸、何垛河两岸、通榆河东岸进行封闭,与区域内已建和在建的沿岸封闭工程一起,总体初步形成川东港区域防洪排涝、灌溉体系。
东台市境内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1、节制闸工程:共18座,其中通榆河东岸6座,丁溪河南岸5座,何垛河北岸4座、南岸3座。2、灌排闸站工程:共5座,总计流量50m3/s。其中丁溪河南岸2座(方向河闸站10m3/s,光荣河闸站10m3/s),何垛河北岸1座(红星河闸站10m3/s),何垛河南岸2座(红星河北闸站10m3/s,东洋河北闸站10m3/s)。红星河闸站、方向河闸站和红星河北闸站为灌排两用闸站,光荣河闸站和东洋河北闸站为排涝闸站。批复总投资约1.5亿元。
东台市境内工程共分二个施工标段,施工一标段建设内容为:4m防洪节制闸14座(通榆河东岸6座,丁溪河南岸1座,何垛河北岸4座、南岸3座);灌排闸站3座(光荣河闸站、红星河北闸站、东洋河北闸站)。施工二标段建设内容为:4m防洪节制闸4座(丁溪河南岸4座);灌排闸站2座(红星河闸站、方向河闸站)。
2.2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施工一标段建设内容的土建施工及机电设备安装、调试及试运行。具体招标内容详见图纸和招标工程量清单。
2.3计划工期:2018年10月10日开工; 2019 年12月31 日前完成全部合同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具有省部级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近5年内(2013 年1月1日以后,时间以完工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下同)有流量10m3/s及以上 泵站 工程施工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1中标通知书;2施工合同或协议书;3验收鉴定书(验收鉴定书应有参建单位盖章或主管部门印发文件,如评标要素未能反映,所附证明材料须经建设单位和主管部门盖章、经办人签字证明),三者缺一不可。下同。】
3.3投标人企业主要负责人、拟任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须持有水利部或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分别为A、B、C三类)。
3.4 拟任项目经理应是投标人本单位人员,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 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资格证书,近5年内有担任流量10m3/s及以上 泵站 工程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技术负责人)工作经历,目前无主体工程在建(须符合苏水基〔2016〕17号文规定)。
3.5 投标人信用等级须达到江苏省水利厅最新公布的C级或以上等级。目经理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情形。
3.7 投标人有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3.8 投标人及拟任项目经理无有权部门认定的其他限制其投标的不良记录。
3.9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有意参加投标并符合上述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必须于投标报名截止时间2018年9月14日18:00时(北京时间,下同)
联系人:冯天龙 qq: 1211306049(注明单位)
手 机:13683233285
电 话:010-51957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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