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西宁供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18-09-07招标公告
2018年西宁供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CTQH18-31-zb4065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18年西宁供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设备采购项目已由集团公司以宁供水财{2018}3号文件批准,招标人为西宁供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青海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包划分:本次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包,
一包为水质连续流动分析仪设备采购,
二包为气相色谱仪及顶空进样器设备采购。
应以包为投标单位,不可拆分投标。
2.2招标设备名称:水质连续流动分析仪、气相色谱仪及顶空进样器。
2.3主要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2.4交货期:合同签订后90日内交货并完成安装。
2.5交货地点:西宁供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一包对各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涵盖本次招标内容,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具有供货能力的制造商或者代理商。投标人若为代理商应提供制造商或总代理针对此项目的代理授权书和作为代理的贸易公司的资格声明,投标人若为制造商应提交制造商资格声明。
(3)投标人应提供近一年(2017年)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表(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及财务报表附注)。
(4)投标人近一年(2017年至今)应具有至少一个类似供货业绩。(业绩证明资料包括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等资料中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在评标时不予认可)。
(5)投标人提供的设备需为进口设备。
(6)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无任何不良记录的查询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20天内)。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二包对各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涵盖本次招标内容,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具有供货能力的制造商或者代理商。投标人若为代理商应提供制造商针对此项目的代理授权书和作为代理的贸易公司的资格声明,投标人若为制造商应提交制造商资格声明。
(3)投标人应提供近一年(2017年)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表(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及财务报表附注)。
(4)投标人近一年(2017年至今)应具有至少一个类似供货业绩。(业绩证明资料包括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等资料中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在评标时不予认可)。
(5)投标人提供的主体设备(气相色谱仪)需为进口产品。
(6)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无任何不良记录的查询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20天内)。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进行投标人注册.
(1)《招标文件购买登记表》(盖公章);
(2)单位介绍信(盖公章);
(3)招标文件购买费用转账明细(账号:6300 1883 6370 5000 7452);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不退。
5.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24小时内寄送(由于投递过程造成的文件丢失和延误,概不负责)。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8年09月30日9时30分
联系人:冯天龙 qq: 1211306049(注明单位)
手 机:13683233285
电 话:010-51957458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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