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昌江核电厂工业气体供货及代存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海南昌江核电厂工业气体供货及代存服务采购项目 已由海南核电 招标领导小组以招标采购方式批准实施,招标组织的项目业主为海南核电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海南核电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你单位参加该项目投标。
2. 项目概况
海南昌江核电厂厂址位于海南省昌江县海尾镇塘兴村,濒临北部湾。地理坐标为东经108°53′20″~108°54′23″、北纬19°27′5″~19°28′2″。厂址东北距海头镇约4.5公里,西南距海尾镇约9.5公里,东侧和东北分别与双塘村和南罗村相望,距离分别为2.5公里、4.3公里;东距儋州市约70公里,东南距昌江县城约30公里,西南距东方市约51公里;东北距海口市约160公里,东南距三亚市约150公里。规划建设4台650MWe压水堆核电机组,4台机组一次性规划,分期建设,一期工程建设2台650MWe压水堆核电机组。以一号机组核岛厂房浇灌第一罐混凝土 作为基点,首台机组已于2010年4月25日浇灌第一罐混凝土。一期工程1号机组和2号机组分别于2010年4月25日和2010年11月21日正式开工。1号机组于2015年12月25日投入商业运营;2号机组于2016年8月12日投入商业运营。
3. 招标范围
本项目采购海南昌江核电厂工业气体供货及代存服务框架协议,详见《工业气体供货及委托存储服务外委技术规格书》。
4.投标人资格要求
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金/开办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有资格和能力完成本招标物资供货及相关服务。
2、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近三年 经会计师事务所或专业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3年的,提供其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5、本次招标不接受被列入核电黑名单供应商或暂停资质且未到期续评通过的的供应商投标。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为:2018年9月11日至2018年9月17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7时 未曾在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注册。下载 入网协议书, 注册 联系人:李杨 手机:13683233285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部分招标文件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联系人:李 杨 电话:010-5195 7458 手机:13683 233285 邮箱:1211 306049@qq.com 传真:010-5195 7412 本项目仅供会员查看购买标书 ecp.cn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