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SHTL-201803-ZB01)
项目所在地区:安徽省
1. 招标条件
本新建商丘至合肥至杭州铁路(商丘至芦庙段、芦庙至合肥段)“四电”系统集成自购物资设备第三批次二次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资金3640.95万元,招标人为中国铁路通信信号股份有限公司商合杭铁路四电系统集成二标项目部。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规模:
商丘至合肥至杭州铁路商丘至合肥段,自商丘站上跨既有京九线后并行于京九线北侧走行,进安徽省后,向西南经亳州市、阜阳市、淮南市,沿合蚌客专引入合肥枢纽合肥站,同时沟通在建的合肥南站。商合杭铁路商丘至合肥段新设商丘、商丘新区、芦庙、亳州南、古城东、太和东、阜阳西(含阜阳西存车场)、颍上北、凤台南、寿县、淮南南11座车站,改扩建既有水家湖站,扩建合肥南动车运用所。
2.2范围:
2.2.1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新建商丘至合肥至杭州铁路(商丘至芦庙段、芦庙至合肥段)“四电”系统集成自购物资设备第三批次二次招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新建商丘至合肥至杭州铁路(商丘至芦庙段、芦庙至合肥段)“四电”系统集成自购物资设备第三批次二次招标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投标人通用资格要求
3.1.1.营业范围: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符合要求的副本;如制造商自2013年1月1日起未在铁路项目上投标的,可以由其对本包件的唯一授权代理商投标,其他投标人须为投标物资的制造商;
3.1.2.许可和认证要求:如果投标产品(含主要部件、外购件)属于国家强制认证(3C认证)范围、中铁铁路产品认证(CRCC)目录范围,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如投标产品属于国家铁路局铁路产品认证目录范围,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1.3.生产供应能力:满足交货期要求;
3.1.4.财务能力:投标人2016和2017年度经注册会计事务所审计,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至少提供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变动表(如有)以及附注的复印件;
3.1.5.质量保证能力:投标人须具有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具有中铁产品认证中心或原铁道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或通过 CAL、CNAS、CMA等认证的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投标产品近壹年未受到国家安监部门质量责任通报,投标产品未被国家、国家铁路局、铁路总公司明文禁止投标或禁止参与铁路建设;
3.1.6.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及制造商未在中国铁路总公司及中国铁路通信信号股份有限公司处罚期内;
3.1.7.遵纪守法要求: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拟委派的项目经理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1年内没有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贿犯罪记录,若存在行贿犯罪记录,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规定确定中标人;
3.1.8.其他要求:投标人通用资格要求与专用资格要求须同时满足;相关证件证书必须在有效期限内;如近一年(截止到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有注册资金的变化,请出具工商部门证明;招标人有权不接受处于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铁路通信信号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履约评价中禁止投标期内的企业的投标。
3.2本次招标投标人专用资格要求见本章《招标公告》7.3新建商丘至合肥至杭州铁路(商丘至芦庙段、芦庙至合肥段)“四电”系统集成自购物资设备第三批次二次招标包件一览及专用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从 2018 年 8 月 30 日 9 时 00 分到 2018 年 9 月 5 日 17 时 00分。
4.2获取方式:
凡有意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18 年 8 月 30 日至2018 年 9 月 5 日,每日上午 9 时至 12 时,下午 14 时至 17 时(北京时间,下同),报名栏目根据提示完成网上缴费并审核通过后供应商可以在网站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
4.3招标文件售价3000元/包,售后不退。对前次招标报名供应商不再收取招标文件费用。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截止时间: 2018 年 9 月 25 日 9 时 30 分
5.2递交方式:请潜在投标人于 2018 年 9 月 25 日 9 时 00 分至 9 时 30 分,将投标文件当面递交给招标人。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纸质文件递交。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6.1开标时间: 2018 年 9 月 25 日 9 时 30 分
6.2开标地点:中国通号 A 座1529会议室,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中国通号产业园(汽车博物馆东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