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供电局2018年复印机等办公设备维修项目招标
清远供电局2018年复印机等办公设备维修项目招标
投标编码:dlztb.com_20180911_110422240
招标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清远供电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清远供电局2018年复印机等办公设备维修项目已获批准,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招标。
(一) 项目信息
1.1 项目名称:清远供电局2018年复印机等办公设备维修项目
1.2 招标编号:0002200000040528
1.4 采购方式:招标
1.6 项目类别:服务
1.7 资金来源:其他
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对清远供电局本部及下属各县区局的复印机等办公设备进行维修,详见附件项目清单。该项目为费率框架招标,每月按实结算。
2.2标的清单及分包情况如下:
序号
标的名称
标包序号
标包名称
估算金额(万元)
最高限价(综合单价合价)(万元)
工期
项目建设单位
招标文件收取费用(元)
备注
1
清远供电局2018年复印机扥办公设备维修项目
001
清远供电局2018年复印机扥办公设备维修项目
99.8
18.7289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
100
不设保证金。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通用资格:
通用资格要求
序号
内容
1
必须是在国内注册的法人企业(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其经营范围必须涵盖所投标的内容、有同类项目业绩的法人企业);
2
持有经年审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
3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无违规违法行为,在工程所在地政府及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无处于限制投标资格的处罚;
4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
投标人从2015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1项或以上合格的类似项目;
6
清远市外投标人中标后签订合同前,须在清远市设置相应的长期固定的经营网点并配置驻点人员,提供清远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核准证明资料,如因不符合条件未能按规定提交相关手续证明资料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
投标人需提供关于本单位营业执照信息、发起人及出资信息、主要人员信息、分支机构信息、变更信息、股东及出资信息、股权变更信息、行政许可信息、行政处罚信息等内容的查询结果(查询结果应为网站自动生成的PDF文件的打印版)。
8
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请于2018年09月11日17时00分00秒至2018年09月18日17时00分00秒进行招标文件购买(过期无法购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