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氏县徐家湾街道管网工程(二)工程招标
卢氏县徐家湾街道管网工程(二)工程招标
卢氏县徐家湾街道管网工程(二)工程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且已落实到位。本项目已具备谈判条件,受卢氏县徐家湾乡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
一、项目概况与谈判范围
1、项目名称:卢氏县徐家湾街道管网工程(二)工程
2、采购人:卢氏县徐家湾乡
4、项目概况:卢氏县徐家湾街道管网工程(二)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7、建设地点:卢氏县徐家湾乡徐家湾街
8、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9、计划工期:3。历天
11、谈判范围:竞争性谈判文件、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在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并具有履行合同能力的施工企业;
3、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贰级(含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参加继续教育的应具有建造师继续教育证,已参加社会保险(2018年06月至2018年08月期间连续3个月)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
4、提供2015、2016、2017年第三方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注:如投标供应商为新成立企业,自注册年度起算);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商业贿赂、不正当竞争行为、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等问题;开标时投标企业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在裁判文书网自行查询或自行承诺(查询对象:企业、法定代表人)及工商部门出具的无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证明,若当地工商部门不出具此证明,企业自行承诺无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行为;
6、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网站;
7、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本次谈判实行资格后审。
三、报名及谈判文件的获取
1、报名时:2018年09月1。08时00分至2018年09月12日18时0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