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
诚实信用的原则,就观音岩水电开发有限公司车
辆管理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有意向的单位报名参加。
1 项目概况
观音岩水电开发有限公司作为集团三级企业,全面负责观音岩电站安全生产及经营管理等工作。观音岩电站位于云南省丽江市华坪县(左岸)与四川省攀枝花市(右岸)交界的金沙江中游河段上,为金沙江中游河段规划八个梯级电站中的最末一个梯级。上游与鲁地拉水电站相衔接,电站距云南省会昆明市直线距离约 220km,距四川省攀枝花市直线距离约 27km,距云南省丽江市直线距离约 140km。电站枢纽建筑物由左岸及河中碾压混凝土重力坝、右岸心墙堆石坝、右岸岸边溢洪道、右岸溢流坝、右岸双泄中孔、左岸冲沙底孔、河中引水系统及坝后主副厂房等组成。碾压混凝土重力坝最大坝高 159m、心墙堆石坝最大坝高 71m、坝顶长度为 1158m。目前电站建设已基本完成,
2014 年 12 月底首台机组投产发电,2015 年三台机组发电,2016 年 5 月份最后一台机组已投产发电。
2 建设地点
四川省攀枝花市观音岩水电站
3 招标范围
本次对观音岩水电开发有限公司所管理的车辆进行委托管理服务。观音岩水电开发有限公司目前所管理车辆共计 39 辆;其中公务用车 19 辆(5 座小轿车 5 辆,
5-8 座越野车 10 辆,7 座别克商务车 3 辆,7 座奔驰商务车 1 辆);生产用车 20 辆(5
座越野车 2 辆、13 座海狮商务车 1 辆、5 座皮卡车 5 辆、7 座车 1 辆、20 座考斯特中巴车 3 辆、 35 座海格大客车 1 辆、 45 座金龙大客车 2 辆,5 座电瓶车 2 辆、7 座电瓶车 3
辆)及公司新购置的车辆;所用车辆状况良好。
4 计划工期
委托服务期限:服务期限 1 年,具体进场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5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5.1 法人地位:投标人必须是一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法律法规成立的,并在境内正式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单位。投标人应提供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证明其法人地位。
5.2 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物业管理资质或劳务外包所需的经营许可证。
5.3 财务状况:投标人应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实施本项目,提供近三年会计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
5.4 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同类项目服务业绩,并附业绩证明。
5.5 主要人员要求:投标人需提供项目经理的劳动合同复印件以及相关的本年度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5.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不接受代理投标。
5.7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6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北京时间 2018 年 9 月 12 日至 2018 年 9 月 25 日 17:00。(开
标之前都可以下载标书。)
备注:招标公告查询以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为准!本网站为经营性收费网站。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并缴费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