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野县农村浅层地热供暖改造项目B标段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博野县农村浅层地热供暖改造项目已由博野县行政审批局以【2018】第10号批准建设,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博野县农村浅层地热供暖改造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
2.2项目概况:本项目为博野县农村浅层地热供暖改造项目,位于河北省保定市博野县,地处河北中部,保定市南部东,黑龙港流域北端。总建筑面积约30000㎡,共计300户本项目共计300户,为保证施工工期及试点项目的对比性,计划分两个标段:A标段200户,B标段100户。
2.3招标内容:博野县农村浅层地热供暖改造项目所含全部内容。
2.4计划工期:25日历天
2.5质量标准:合格。
2.6项目
2.7招标范围:博野县西王各庄100户浅层地热供暖改造
2.8最高投标限价:178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要求:
3.1.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乙级以上设计资质;
3.1.2机电安装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1.3具有地源热泵相关经营范围生产厂家或经销商;
3.1.4项目经理须为贰级及以上机电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 ;
3.1.5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中承揽安装施工的一方须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法律约束力;
3.2.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共同投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
3.2.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3.2.4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2.5联合体的各方应共同推荐一名联合体牵头人,由联合体各方提交一份授权书,证明其牵头人资格,该授权书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一并提交招标人。
3.2.6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工程款的支付;
3.2.7联合体报名只能选择A、B标段其中一个;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 年 9 月 13日至 2018 年 9 月 19日
项目联系人:李杨
联系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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