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18-09-2234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华能莱芜发电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业主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山东省市。
2.2招标范围及内容:为加大企业文化的宣传力度,对外展示企业形象,对内激发职工对企业的归属感、荣誉感,拟在厂区北门门口路灯杆上制作安装宣传标语灯箱,在生产楼外墙安装华能标志,在连廊外墙安装“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宣传文字。
(1)、厂区北门门口路灯杆上制作安装宣传标语灯箱32组;
(2)、生产楼外墙制作安装中国华能标志及“生产楼”标识,连廊外墙制作安装“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宣传文字;
(3)、职工食堂门口上方安装“职工食堂”标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条件:
3.1.1投标申请人须为集团级、招标人所属的二级单位或招标人供应商库内的合格供应商。
3.1.2对于已在电子商务平台注册成为潜在供应商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集团、招标人所属的二级单位或招标人审核后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参加投标。
3.1.3对于未在电子商务平台注册的供应商,首先应在电子商务平台注册成为潜在供应商,潜在供应商通过集团、招标人所属的二级单位或招标人审核后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参加投标。
3.2专项条件:投标人还需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3.2.1投标人应具备的业绩要求:无
3.2.2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要求: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法人资格的广告公司。
3.2.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4投标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指定的委托代理人须为该单位的合法员工,投标单位须提供该代理人的社保信息记录及劳务合同等能证明该代理人与投标单位关系的证明材料。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8年 9月13日 9:00 时起至2018年9月18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登陆电子商务平台电子招投标模块进行报名,报名时,须详细填写报名信息,并阅读注意事项,点击提交审批后,请耐心等待报名管理员审核,审核结果通过短信形式通知,投标人亦可登录模块自行查看报名结果(操作菜单:报名管理-->报名结果查看)。经招标代理机构审核合格后,投标人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4.2出售招标文件方式
4.2.1报名审核通过后,合格的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可网上购买招标文件,点击左侧快捷菜单“购买招标文件”中“购买”按钮进行购买或者点击“加入购物车”后,选择“我的购物车”进行批量购买,招标文件支付方式只支持网上支付(个人网银),在支付前请核实您银行账户的网上支付单笔限额不少于招标文件售价。
4.2.2购买招标文件时,在购买页面中填写的联系人必须是本次投标的业务联系人,在发标、澄清、评标期间的短信通知都将发送到此联系人,所有的澄清也都将通知此联系人。
4.2.3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登陆成功后,点击“投标管理-->文件下载”,在页面右侧须先点击确认下载后方可查看并下载招标文件。点击文件名称,选择“另存为”,存到本机上即可。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原因外,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恕不退款。
4.2.4招标文件费:500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次招标为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递交截止时间前登陆电子招投标模块,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递交的视为放弃投标资格。投标截止时间后系统自动关闭投标文件递交按钮,招标人将拒绝接收递交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
5.2投标人请于递交截止时间前登陆电子招投标模块进入投标文件递交页面。投标人的电脑和网络环境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自行准备,因投标人电脑配置或网络环境不符合文件要求而导致递交解密失败的,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3递交时间截止后,由招标代理机构在电子招投标模块开标大厅点击“开标”按钮,各投标人在线解密各自投标文件。解密过程记录在案。
5.4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另行通知(详见招标文件);
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开始时间:另行通知(详见招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电子商务平台发布。
联系人:冯天龙 qq: 2200281788(注明单位)
微信号:ftl174367
手 机:18710021420
电 话:010-53310586
邮 箱:220028178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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