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白朝鲜族自治县马鹿沟镇果园村道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
招标编码:CBL_20180912_101248613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长白朝鲜族自治县马鹿沟镇果园村道路工程建设项目,已由长发改审批字[2018]62号文件、长白朝鲜族自治县政府采购执行计划批准书(CBZC2018-058)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白朝鲜族自治县马鹿沟镇。建设资金来自申请扶贫专项资金及自筹,且资金已落实。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中标单位。
2.1项目名称:长白朝鲜族自治县马鹿沟镇果园村道路工程建设项目。
2.2建设地点:长白朝鲜族自治马鹿沟镇果园村。
2.4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的合格工程。
2.5计划工期:2018年10月18日---2018年11月18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建设行政主关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近三年具有类似工程业绩一项;
投标人拟派出相关专业项目经理1名,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并无在建工程;技术负责人为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1名。
3.2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6投标人需提供企业注册地行业管理部门开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以上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2份)。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9月12日至2018年9月18日(节假日休息),每日上午08:30-11:30,下午13:30-16:30(北京时间,下同)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报名时需携带以下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份:(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4)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6)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职称证、身份证;(7)技术负责人身份证、职称证、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社保证明;(8)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中标通知书、合同);
4.3招标文2000元/套,图纸1000元/套,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10月11日14时00分。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