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寿县松阳河公园提升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二次招标公告
灵寿县松阳河公园提升工程已经由灵寿县发展改革局以灵发改投资 [2018]132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灵寿县振灵城市建设开发 委托河北嘉祥 对本项目灵寿县松阳河公园提升设施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
工程
建设单位:灵寿县振灵城市建设开发
工程
招标范围:灵寿县松阳河公园提升设施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包括本项目设计、采购、施工等全部内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2投标申请人应同时具备:
1、具备风景园林专项设计乙级资质;
2、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 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工程的项目经理。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的单位最多不能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投标时出示联合体协议书。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3.6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且在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出借资质或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3.7本次招标不接受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投标企业需提供在“信用”和“裁判文书网”网上查询页截图并加盖公章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 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下载相关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等资料。下载开始时间: 2018 年 9 月 13 日9:00;下载截止时间:2018年 9 月 19
日17:30。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提交投标文件时交纳。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 10 月 15 日9时00分,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项目联系人:李杨
联系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zbb.hebj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