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广州 智能配电房状态监测设备抽检检测机构框架招标(二次招标)招标公告
2018年广州 智能配电房状态监测设备抽检检测机构框架招标(二次招标)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002200000039673)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广州市
一、招标条件
2018年广州 智能配电房状态监测设备抽检检测机构框架招标(二次招标)(招标项目编号:0002200000039673),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招标人为广州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一)标的清单及分包情况如下:
序号
标的名称
标包序号
标包名称
估算金额(万元)
最高限价( 万元)
工期
招标文件收取费用(元)
保证金(元)
备注
1
智能配电房状态监测设备抽检检测机构
1
智能配电房状态监测设备抽检检测机构(1)第1包
120
/
/
200
/
/
2
智能配电房状态监测设备抽检检测机构(2)第2包
80
/
/
100
/
/
序号
名称
1
SF6传感器
2
O3传感器
3
O2传感器
4
环境温湿度传感器
5
烟雾传感器
6
水浸传感器
7
噪声传感器
8
设备温度传感器
9
红外热成像仪
10
网络高速球型摄像机
11
网络固定摄像机
12
电子驱鼠器
13
红外双鉴
14
门禁
15
防误触操作锁
16
语音系统
17
监控终端
18
巡检机器人
19
其他费用
通用资格:
通用资格要求
序号
内容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按年度在规定的期限内,通过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工商机关报送年度报告(事业单位通过对应相关系统报送年度报告)。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中连续两年(2015-2016年或2016-2017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新成立公司按公司成立时间提供);
3
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在 范围内没有处于限制投标资格的处罚;
4
不属于 或广州 通报处罚且处罚期未满的,或由 或广州 取消投标资格的且未解冻的;
5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均没有同时参加同一标包的投标;
6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专用资格:
专用资格要求
序号
内容
关联标的/标包
1
技术、服务和质量承诺满足本项目要求。
智能配电房状态监测设备抽检检测机构
2
报价有效且合理,满足本项目要求。
智能配电房状态监测设备抽检检测机构
3
投标文件没有明显雷同。(如果专家组认定某几家有明显雷同,可对其作废标处理)
智能配电房状态监测设备抽检检测机构
4
同一标的投标人必须购买该标的所有标包(若不购买该标的所有标包,该投标人作废标处理)。
智能配电房状态监测设备抽检检测机构
5
同一标的投标人所购买的所有标包报价需保持一致(若所有标包报价不一致,该投标人作废标处理)。
智能配电房状态监测设备抽检检测机构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招标人通过 电子商务系统(登录网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监督投诉机构名称:广州 监察部;
监督投诉机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