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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供电局天湖培训点配电专业实训场地实训设备加装等项目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日期:2018-09-17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1    
核心提示:清远天湖培训点配电专业实训场地实训设备加装等项目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清远 天湖培训点配电专业实训场地实训设备加装等项目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清远 天湖培训点配电专业实训场地实训设备加装等项目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清远 天湖培训点配电专业实训场地实训设备加装等项目设备采购已获批准,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招标。

1.  项目信息

1.1.   项目名称:清远 天湖培训点配电专业实训场地实训设备加装等项目设备采购

1.2.   招标编号:0002200000040961

1.3.   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8

须具有由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与所投标的物一致或同一系列的检测报告或产品合格证明。

9

投标人如属产品经销商/代理商,须具有产品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且不得将授权书转让他人。

10

存在以下情形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同一集团公司下属或控股的不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同时在参与投标的其他单位任职的。

11

若在 范围内出现过相关重大问题,被 或广东 暂停投标资格的,在投标前必须通过 或广东 的验证并恢复投标资格(暂停和恢复投标资格以网、省公司正式发文为准)。

12

投标人需提供“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关于本单位营业执照信息、发起人及出资信息、主要人员信息、分支机构信息、变更信息、股东及出资信息、股权变更信息、行政许可信息、行政处罚信息等内容的查询结果(查询结果应为网站自动生成的PDF文件的打印版)。

13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专用资格:

 

专用资格要求

 

序号

内容

关联标的/标包

 

1

投标人近36个月内须具有与所投标的物相同或类似业绩不少于一份,提供供货合同复印件。

实训装置,软件管理平台

 

1.   

2.   

4.  招标文件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流程

本项目招标人通过 电子商务系统(登录网

重要提醒:

(1)按电子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和 技术要求,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先行完成系统登记注册和审核(具体见2016年3月1日网站发布的 供应商登记公告 /down/index.jhtml),并办理供应商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见网站下载中心数字证书办理指南),为避免耽误招标文件购买及投标,请在标书发售截止时间前2天完成供应商登记(选择网公司或各省公司作为审核单位均可,审核进度及结果请咨询相应审核单位),审核通过后,供应商凭申请的账号、密码登陆电商系统购买标书,并在购买标书5日内办理数字证书。

(2)供应商在购买采购文件前需完成注册登记并审核通过,供应商要为注册登记预留足够的时间,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截至采购文件发售时间尚未完成注册登记审核造成无法及时进行标书购买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3)供应商必须在投标截止日期前完成数字证书的办理,供应商要为数字办理预留足够的时间,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无法投标的,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4)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发标时间内完成标书购买(包含标书购买申请及财务人员确认通过),请为标书购买申请和确认预留足够时间,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截至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尚未完成标书购买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5)投标人须使用 电子招投标平台投标文件制作客户端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请参考《 操作手册(供应商投标活动部分)》(可在系统界面“组件下载”中查阅和下载)。

4.2.     招标文件售价

(1)收费标准

招标文件(电子文件)每包售价详见本公告第2条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2)标书费收取相关事宜:

1标书费采用转账(不收现金、支票)收取;

2标书费收款账户信息(标书费收款账户与保证金收款账户为不同账户):

收款

银行账号:44001403304053000812

3注意事项:

(a)投标人在电子商务系统中提交购买标书费订单时请填写正确的增值税发票信息,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开具正确的增值税发票的,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b)标书费采用电汇转账方式递交,标书费的汇款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投标人必须按规定的截止时间提前将款项汇到招标文件指定账户(标书费收款账户与保证金收款账户为不同账户,汇错账户可能导致无法确认,请投标人务必分清),并在汇款用途栏中准确填写本项目的招标编号(注意:编号不可有误);已汇款的投标人需在截止时间前,在系统中上传电汇单据扫描件,为不影响标书费确认,建议至少在售标截止时间前两个工作日提交。

(c)发票领取方式详见 2018年7月20日发布的《关于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开通上线通知》(路径: 首页-“采购公告”)。

(3)投标保证金需在购招标文件购买之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具体收取方式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的相关规定。

5.  投标文件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通过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并以此为准。投标人可以投一个或多个包。

本次招标采用全电子无纸化投标,投标人必须于规定的截标时间前按招标文件要求在 完成投标文件上传,无需再另行制作并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及U盘电子版投标文件。未按要求在 制作或上传投标文件的,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电子投标文件开始递交时间:2018年09月14日17时00分00秒,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0月18日09时00分00秒。

 

6. 

项目联系人:李杨

联系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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